为长江留住更多水生生物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女神”白鱀豚已功能性灭绝;长江江豚数量急剧下降,只有大熊猫数量的一半……为解决长江珍稀濒危物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国家针对单一流域出台的第一个水生生物保护方面的文件有何意义?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有哪些具体举措?10月1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对此进行了解读。
生物资源持续衰退,水生生物保护形势严峻
曾经,提起长江,人们常说的是她身为母亲河的荣耀。如今,提起长江,人们则心痛于她满目疮痍的生态环境。多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影响,长江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水域生态修复任务艰巨。
据统计,长江流域分布的水生生物多达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多种,长江特有的鱼类170多种,拥有中华鲟、长江鲟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生物11种。“水生生物是水生态环境中最重要的指示性物种。长江作为亚洲第一大河,是地球上极其宝贵的淡水生物宝库,对于维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于康震介绍。
然而,长江水生生物却面临着残酷的威胁——当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中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达92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近300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女神”白鱀豚已功能性灭绝;“淡水鱼之王”白鲟连续15年不见踪迹;国宝中华鲟野生群体的数量急剧减少,难以稳定自然繁殖……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水生动物的濒危程度加剧,部分珍稀特有物种正在灭绝或濒临灭绝。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总体形势十分严峻,已到了危急关头,甚至成为事关国家文明兴衰的大问题。”于康震说,此次出台的《意见》基本涵盖了有关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国家政策顶层设计的高度确立了相关制度框架和措施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指导长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保护与修复并举,全力扭转生态恶化趋势
好的政策能否取得效果,关键还要看落实。具体而言,《意见》将通过哪些举措来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
于康震介绍,首先是要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在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通过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生态调度、增殖放流等措施,增殖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全力扭转水域生态恶化的趋势。
“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计划,加强网格化监测站点布局建设,提高珍稀物种及其水域环境监测评估水平。坚持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并重,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迁地保护工作,实施自然种群与栖息地就地保护工程,通过关键物种的保护促进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于康震表示,还要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坚持上下游、左右岸、江河湖泊、干支流统一的空间布局,守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
在加快实施捕捞渔民的退捕转产方面,于康震指出,当务之急是要加快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的渔民退出生产性捕捞作业,严厉打击“绝户网”“电毒炸”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从捕捞到养殖,推动保护天然渔业资源
《意见》明确,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这将对长江流域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和我国渔业生产产生怎样的影响?
据了解,当前我国渔业生产主要有两大方式,即传统的捕捞野生鱼类和人工养殖。去年,养殖产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3/4以上,而捕捞产量则不到1/4。长江流域的水域面积占全国淡水总面积的50%,但是长江干流的捕捞产量却只占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可见,长江野生鱼类资源在我国渔业产量中所占的比重已微乎其微。
在于康震看来,长江捕捞业已走入了“死胡同”:资源越捕越少,鱼类越捕越小,渔民越捕越穷,生态越捕越糟,进入恶性循环的境地。
为此,《意见》对长江渔业的发展进行了统筹考虑和安排:一方面,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对渔民生计进行合理保障,引导长江流域捕捞渔民退捕转产,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在重点水域实行合理期限的常年禁渔期制度,为长江的休养生息留出时间和空间;另一方面,从“养”上找出路,推广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的养殖模式,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的鱼类养殖,建立以鱼控草、以鱼抑藻、以鱼净水的生态修复制度。(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