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区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按照《廊坊市政府令[2017] 第 1 号》、《霸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2018)4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二、起草目的
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确保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为大气治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为202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控、综合治理”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基层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单位自我管理”的作用,强化组织部署、宣传引导、网格管控、街面巡控、打击惩处、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工作,实现“禁放区禁得住、社会面控得住”目标。
二是明确了组织领导,组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旭峰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爱武担任,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是明确了工作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引导阶段,时间为2020年1月8日至春节结束。第二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2020年1月8日至1月24日。第三阶段为全面看护阶段,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至春节结束。第四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具体时间为春节结束。
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