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14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廊政发〔2019〕2号)精神,全面发挥《霸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18-2035年)》政策引领作用,加快全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执行范围和总体要求
文件执行范围: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总体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10亿元。到2022年达到12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初步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匹配、与先进制造业相融合、与居民需求相适应,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到203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70%以上,现代服务业成为全市创新驱动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新的经济增长极,全面带动全市经济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发展路径为:坚持政府引导,强化市场主导;坚持协同错位,服务雄安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全面发展;注重产业融合,提升发展效益;促进集聚发展,优化发展空间;坚持绿色发展,提升发展质量。
三、重要内容解读
一是着力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立足霸州产业和交通等资源优势,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拓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制造业生产全流程、全产业链的渗透与融合,形成良性互动的生产性服务业循环圈,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实现发展动力升级和产业结构升级。二是实施筑巢工程,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环境。聚焦发展短板,加强基础性、配套性支撑体系建设,从优化发展布局、加强载体建设、鼓励走出去引进来、强化人才支撑、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夯实现代服务业创新基础。三是切实加强领导,加快形成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机制。围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着眼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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