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节约费用已超千亿元

作者:新华社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2-02 10:20:45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 彭韵佳)“两年来,药品集采改革取得了突破性成效。”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2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截至2020年,实际采购量已达协议采购量的2.4倍,节约费用总体超过1000亿元,为群众减轻负担,同时也以带量采购引导企业转变营销模式,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明确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陈金甫表示,意见涵盖整个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不仅包含国家层面,也涵盖地方层面。按照集中带量采购新的招采机制,目前国家层面以一致性评价为前提条件,以符合充分的竞争格局为产品准入条件,以一定数量为批次集采的启动条件,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等有关规定推进。

“地方招采中一定要有联盟性,一定要以省级平台为中心。”陈金甫说,除国家组织以外的产品,符合集采条件的由地方省级平台组织,包括地市在省的指导下采取联盟方式组织。这样可以减少企业多投标后带来的巨大交易成本,尽可能增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市场容量和竞争规格。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覆盖范围,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各类药品。这意味着,给老百姓的合理“药价单”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陈金甫表示,集采常态化也对平台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逐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全国信息互联互通、公平公开统一的市场招采机制,可大大改善营商环境。

据了解,2021年5月份公众可以享受到第四批集采的成果。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