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对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了《霸州市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文件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廊坊市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重要内容解读
(一)概念与分级
1.概念。本预案所称有害生物,是指对农作物及其种子、产品造成危害的植物、动物和病原微生物。本预案所称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是指因有害生物的危害,对农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事件。
2.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和对社会、生态环境危害程度等,将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较大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一般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霸州市政府设立防治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由市政府直接指挥处置的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监测、报告与预警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本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在现有农业有害生物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建立覆盖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网络。
各级各类监测站点要明确专人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汇总工作,对发生在市内外可能对本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农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时进行核实或者查询、分析,并对疫情是否可能对本市造成影响进行预测,提出处置建议,及时向本级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实施,增强人员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和经费保障,压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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