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霸州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河北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3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此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方案的内容和我市补充耕地任务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河北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35号)文件要求,进行了部分修改后定稿。
三、主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本办法依据的文件主要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河北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35号)文件要求等。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内容分五部分:总则、立项、实施、验收、附则。
本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土地整治,是指对未利用地的开发、低效利用土地的整理、废弃地的复垦。
二是土地整治项目,包括用于补偿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