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霸州市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提高我市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根据《廊坊市关于加大优抚安置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依法征兵工作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参军入伍大学生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霸州市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办法(暂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图
制定《霸州市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办法(暂行)》,是为了充分调动我市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积极性,争取更多高学历人才由我市应征入伍,提高我市兵员征集质量,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市的兵员征集任务。
二、主要内容
《优待办法》共分为六条,包括了家庭优待金、加大入伍奖励力度、立功受奖机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录、考评奖励机制及其他事项。
1.家庭优待金部分,主要明确了由我市批准入伍大学生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及发放程序。
2.加大入伍奖励力度部分,明确了由我市批准入伍大学生享受的一次性奖励发放标准及发放程序。
3.完善立功受奖奖励机制部分,明确了由我市批准入伍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奖励标准及落实方法。
4.落实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录政策部分,明确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的相关办法。
5.建立考评奖惩机制部分,明确了我市对各乡、镇、街道(区、办)的奖励与处罚方法。
6.其他事项部分,明确了因本人思想、身体原因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退兵的大学生,按规定视为未服兵役,应取消相关优待政策。
三、起草过程
征求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意见建议,由市人武部牵头起草了《霸州市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