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原因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压缩新建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快速申报、快速审批、快速落地,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3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强化“四个一”,即“一站网办”、“一体服务”、“多规合一”、“多测合一”,通过强化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工程建设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站网办”、“一体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顺利推进;通过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整合地形图测量、规划放线测量、不动产测绘等测量测绘业务,实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助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四个一”共同提升了我市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服务能力。
(二)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在工改涉项部门间推进联合审查方案、联合审定图纸、联合手续办理、联合测绘检测、联合竣工验收“五个联合”,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将原本由多个部门逐个办理的事项压缩为多个部门同时办理,从而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
(三)实行企业开办2.5小时改革
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划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将第一阶段企业设立登记、初次用工参保登记、印章刻制、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进行并联办理,1.5小时内办结;第二阶段“初次申领发票”工作压缩在1小时内办结,合计用时2.5小时,加快企业开办速度。
(四)实行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29个工作日改革
将工业项目审批流程由目前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4个阶段,压缩为立项用地工程建设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3个阶段,总体审批时限压缩至29个工作日,比2019年工改方案规定的审批时限压缩了13天。
(五)实行房地产建设项目拿地到开工100天改革
将房地产企业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获得施工许可前的办事流程划分为2个阶段,其中“立项、规划办理阶段”压缩至42天,“施工许可办理阶段”压缩至58天,合计100天。此项改革不仅压缩了政府部门审批、登记用时,也压缩了设计公司出图和审图机构审图等必要的中介服务时限,将房地产动工时间大幅提前。
(六)实行建设项目审批容缺预审制改革
为简化审批、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对于从项目选址至施工许可证核发之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9种审批、核准和备案类事项,项目单位在建设项目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可以向对应职能部门申请进行容缺预审,以容缺预审意见代替正式批复手续作为下一个审批事项的要件,来降低项目进入下一个审批环节的门槛,待项目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将材料(条件)补齐后,相关部门再出具正式批复替换容缺预审意见。为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将所有容缺预审意见转换成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四、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