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3万家 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出台
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3万家
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出台
6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中国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规章,将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针对公众关心的虚假招聘、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规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了哪些规范?划定了哪些服务“红线”?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智联招聘、前程无忧、BOSS直聘、58同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已经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3万家,从业人员104.2万人,当年全行业为3.1亿人次劳动者提供了各类就业服务,为5268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了专业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当前,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总体平稳有序,绝大多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够诚信服务、规范经营,为促进劳动者就业、保障企业用工、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与此同时,随着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市场活动形式日益多样,非法职介、虚假招聘、泄露个人信息、违规收费等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时有发生,亟须通过立法等手段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规定》紧盯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以提升管理效能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划定开展服务活动的‘红线’,明确服务活动禁止行为,围绕人力资源服务主要业态,针对服务收费、公平竞争等市场行为,统一服务原则、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并确定了相关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说。
加强招聘服务管理。要求服务机构建立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明确了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等审查途径;明确投诉举报及处置方式,规定服务机构发现涉嫌虚假招聘等违法活动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核实、暂停或终止服务。
明确服务禁止行为。规定服务机构不得有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得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不得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等行为。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明确处理个人信息方式及原则,确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求职招聘目的的最小范围,要求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贩卖、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规范服务收费和公平竞争。规定不得以提供招聘服务等名义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不得扰乱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秩序,不得采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开展服务活动。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强对各地人社部门的指导和培训,确保《规定》真正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行业服务就业、服务人才、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记者 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