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的政策解读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霸政〔2024〕7号,以下简称《补充意见》)已于2024年9月20日由市政府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补充意见》
为依法合规推进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基础上,按照8月11日《市级统筹增发国债水利项目会议纪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征迁情况,特此制定了本补充意见。
二、《补充意见》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市《补充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拆迁范围内的宅基地,需进行货币补偿的,调整宅基地货币补偿标准。
第二部分为调整原方案中搬迁安置居民的安置过渡期补助。
第三部分为对搬迁户房屋补偿费不足以修建人均25m2砖混结构基本用房的困难户,增加建房困难户补助费。
三、制定《补充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制定《补充意见》主要考虑如下:在《实施方案》)基础上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宅基地货币补偿标准、过渡期补助费、建房困难户补助费进行调整。
相关政策文件: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