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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账省内共济全覆盖 “家庭共济”这些要点需注意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11-28 10:45:30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题:职工医保个账省内共济全覆盖 “家庭共济”这些要点需注意

新华社记者徐鹏航

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23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今年1至10月共济金额达369亿元。职工医保个账家庭共济如何实现?需要注意什么?国家医保局进行相关解读。

什么是职工医保个账家庭共济?

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费会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83亿人次,比1至9月增长0.37亿人次;共济金额369.08亿元,比1至9月增长64.51亿元。

目前,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明年将加快推进跨省共济。

“家庭共济”可以用于支付哪些费用?

随着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都可以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从共济用途看,今年1至10月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306.64亿元,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14.16亿元,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44.54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各地处于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1至10月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的金额比1至9月增加27.51亿元。

如何实现“家庭共济”?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家庭共济”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例如,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个账“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也就是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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