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邹景普代理霸州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作者: 来源:新霸州 发布时间:2017-10-31 09:03: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7年10月26日霸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霸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邹景普为霸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并代理院长职务。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