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11月23日,我市接到《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请你单位按照要求,于2019年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3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11月23日,我市接到《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请你单位按照要求,于2019年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