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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2021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审批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9 11:20: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5号)、《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霸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4号)、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2021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审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是按照“统筹规划、总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2021年不再布设常年性零售店,全部为季节性零售点。二是根据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霸州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2018)4号的通知规定:北至北环路及胜利路、西至西环外路(昆山路)、南至112国道、东至富康路及东环路,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此范围内在2021年不再布设零售点。三是针对申请的零售点,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霸州电视台向全市公告申请报名工作。四是由具有烟花爆竹行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报名点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应急管理局负责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对零售店进行安全条件审查,相关机构出具审查意见,附带有关法规规章的符合性资料,确定零售点的设立。五是如零售点超过规定数量,将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其安全条件进行评分,采取分数最高者优先考虑,低于60分的不予考虑。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

三、报名地点: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四、联系电话:0316-3292982  1813164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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