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霸州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霸州市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和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实施,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霸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河北省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放管服小组办〔2020〕13号)和《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关于调整部分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的通知》(冀放管服小组办〔2021〕4号)有关要求编制了《霸州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霸州市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霸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