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霸州市供电分公司公告
广大的电力客户: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会计基础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对以下电力客户在我公司办理销户手续,其中电费余额未清退的客户,现办理电费余额清退业务。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到辖区内供电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按用户自动放弃债权处理。办理清退电费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个人客户本人办理业务: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和开户行)或提供我公司负责抄表到户,其他正在用电的电费户号;
2、委托他人办理个人业务: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和开户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用电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我公司负责抄表到户,其他正在用电的电费户号;
3、政企客户办理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已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客户需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及原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办理委托书;
4、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办理业务: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款账户名称与用电人名称不一致时,需要用电人在介绍信中明确说明不一致原因、收款人名称及账户信息,注明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或提供我公司负责抄表到户,其他正在用电地的电费户号。
咨询电话:0316-292813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 , 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