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民间河长”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激发全市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形成治水合力,推进社会协同治理,实现我市所有河流“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民间河长”。
一、 选聘范围
“民间河长”包括“乡贤河长”、“企业河长”、“园丁河长”3种称号。“乡贤河长”从在乡村河渠治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人选中选聘;“企业河长”从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企业人选中选聘;“园丁河长”从教师队伍人选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1、年龄25岁-60岁,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社会公众形象好;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有水利和环保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选聘时间
2021年11月15日—11月30日
三、选聘方式
“民间河长”采取乡镇推荐和市民自荐相结合,市河长办考察审核的方式选聘。市民自荐请认真填写《“**河长”自荐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上报市河长办。
四、选拔聘任
市河长办对所有参加选聘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筛选后确定“民间河长”。市河长办对“民间河长”进行培训、颁发聘书、配发统一标志后,“民间河长”正式上岗,接受市河长制办公室管理。聘期为一年(2022年1月1日-12年31日)“民间河长”属于志愿公益岗位,不计报酬。
五、工作内容
1、市民河长按河长办要求,原则上每月巡河不少于两次;
2、开展河流调研,治水监督,发现河流漂浮物、乱扔乱倒垃圾、偷排污水、侵占及毁损河道堤防等违法违规等问题,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或超出职责范围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河长制办公室。
3、收集河流治水相关信息,及时反映市民意见;
4、宣传治河政策,带动民众护河爱水;
5、每月定期与市河长办沟通交流,助力全市河渠治理;
6、市河长办将不定期对市民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察;
联 系 人:王义录
联系电话:0316-7286925
上报邮箱:(bzhedaoban@163.com)
附件:《“**河长”自荐表》
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