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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6 16:50:20 浏览次数: 【字体:

以下收费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制定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速算方法如下:

1万元以下50元/件

1万元——10万元标的额x0.025-200元

10万元——20万元标的额x0.02+300元

20万元——50万元标的额x0.015+1300元

50万元——100万元标的额x0.01+3800元100万元——200万元标的额x0.009+4800元

200万元——500万元标的额x0.008+6800元

500万元——1000万元标的额x0.007+11800元

1000万元——2000万元标的额x0.006+21800元

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x0.005+41800元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

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

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

%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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