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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液化石油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告知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7 10:48:53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霸州市液化石油气用户:

为筑牢安全生产基石,全面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霸州市液化石油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倡议广大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底开展对我市范围内液化石油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安装方式

(一)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采用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自闭阀)”+“不锈钢波纹管”的方式;

(二)单位用户加装“燃气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安全装置”+“不锈钢波纹管”的方式。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为确保我市液化石油气用户用气安全,规范液化石油气行业经营行为,结合此次安全装置加装工作要求,针对现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及液化石油气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使用超期未检及报废钢瓶等不符合条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使用非本市备案注册的液化石油气企业提供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由用户自行替换,替换后再给予进行加装安全装置。对于不予替换的用户,属地政府将对此进行取缔及查扣。

(二)各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使用在我市注册备案及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企业提供的液化石油气及气瓶,严禁使用无二维码溯源标识的气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同时连接的不锈钢波纹管。钢瓶严禁卧倒或倒置使用,严禁阳光直接暴晒,严禁靠近明火;必须保持气瓶周围安全,严禁敲击、打砸气瓶,严禁用火、蒸汽、开水对气瓶加热,严禁自行倒气、倾倒残液。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为了您和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请主动配合加装安全装置及使用在我市注册备案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企业提供的液化石油气及气瓶,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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