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二十大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公告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推进“防风脸、保安全、迎二十大”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消防安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坚决确保我市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突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重点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敏感场所,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企业、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和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格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企业层面要做好“七个一”工作,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内部自查,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开展一次专业检测,对消防的道开展一次清障清堵,对消防器材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三)各企业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主管部门,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落实整改资金,按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必经配合相关部门关停整改,严禁带险经营。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装备器材,落实“三知四会一联通”工作要求,提升初起火灾扑物能力。
(五)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防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以及使用液化气取暖炉。
三、全面提升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公民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参与灭火与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不得违规在楼道内对电动车充电。
四、积极举报消防安全隐患
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12345”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行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