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次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提高广大居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有效地开展人民防空建设和规范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要求,我市定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10时00分至10时23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一、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霸州市主城区、开发区、胜芳镇区。
二、防空警报试鸣程序
10:00—10:03 发放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 3 次为一个周期。
10:10—10:13 发放空袭警报:鸣 6 秒,停 6 秒,反复15 次为一个周期。
10:20—10:23 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 3 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是没有敌情、灾情的检验性鸣放活动。目的是让广大居民了解防空警报的鸣放程序,了解防空警报的种类及听到警报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有效提高防空防灾能力。因此,请广大居民在警报试鸣期间,要认真辨析警报发放的种类及应该采取的行动,保持镇定,避免慌乱。试鸣结束后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单位和场所,试鸣期间要维护好正常秩序,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试鸣期间咨询电话:0316-7236851
特此公告。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