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说明
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建立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14]39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15]4号)文件要求,我市分别于2014年9月和2015年3月先后启动实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经自查清理、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等步骤,已于2015年6月底完成,现将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式在霸州政府门户网对外公开发布。
对外公布权力清单的部门共有42个,累计梳理出11类行政权力2980项。其中:行政许可20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8项、行政处罚2367项、行政强制45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监督40项、其他行政权力113项。
对外公布责任清单的部门共有43个,累计梳理责任清单1363项,其中:部门职责526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428项,公共服务事项227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82项。
“两个清单”公开后,市政府及各部门将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增减等情况,及时对市政府各部门“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两个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政府各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到霸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内容请查看附件。
邮件地址: bzbbsgb@163.com
电 话: 0316-7867968
霸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