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新胜供水有限公司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按照《代征污水处理费合同》规定,对征收的污水处理费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和收费场所信息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污水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
居民污水处理费(包含居民家庭生活、学校教育、学生生活用水)0.95元/吨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4元/吨
三、收费主体:霸州市新胜供水有限公司
四、计量单位:元/吨
五、收费依据:
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霸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13号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40号
六、收费范围:负责对全市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或个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七、收费对象:向城乡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单位或个人
八、征收方式: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款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九、减免规定: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收污水处理费
十、监督举报电话:0316-7170016
霸州市新胜供水有限公司
202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