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3月12日起,我市以偏北风为主,扩散条件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3月12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3月12日起,我市以偏北风为主,扩散条件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3月12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