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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通知:11月18、19日霸州市区道路单双号限行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8 10:11:44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2016年11月18日7时至2016年11月19日20时,市城区112市区段、东环路、北环路、大广引线和西环路合围区域以内道路实施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时间:

2016年11月18日7时至2016年11月19日20时,每天7时至20时。

 

二、限行区域:

112市区段、东环路、北环路、大广引线和西环路合围区域。

 

三、限行措施:

(一)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按0管理(包括临时牌照)。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1、  军车、警车、消防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

2、  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及大型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具有接送学生车辆标识的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四、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城区以内道路,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无标车、黄标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高污染车辆驶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外地牌照车辆也包含在限行车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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