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霸州市评估论证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投资规模:200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约23000元。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可承担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印刷、发售和澄清,组织和协助资格审查,接受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协助签订中标合同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2、具备乙级及以上招标代理资质;
3、经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代理机构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行为记录;
4、代理过遴选评估论证中介机构的招标代理。
凡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于2017年11月8日至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局报名。
地址:霸州市行政中心,霸州市发展改革局720室,联系电话:0316-7867361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