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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月1日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2-01 15:46:3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1月31日,我市接到《廊坊市环保局关于2月1日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的报告》(廊环〔2018〕36号),从2月1日开始,我市气象条件逐步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于当日结束。按照《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2017)》规定,拟于2月1日21时,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二级应急响应。
    特此通知。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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