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李少春大剧院李少春大剧院广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RTBZ-201811-00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河北政府采购法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李少春大剧院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闫主任 1383364726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瑞祥大街101号尚泉小区写字楼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工 15512603331
采购预算金额:254281.45
采购用途 : 广场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 “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需具备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企业所在地的行业自律承诺登记证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再转包和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lf.hebpr.cn/)免费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1-1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1-16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27 09:30
开标时间:2018-11-27 09:30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551260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