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现代科技商务产业基地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Z13108118043923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的法律法规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开发区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大广高速霸州出口东行500米路南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浩 139316031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广才 0311-85293668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为提升霸州市城市产业化聚集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拟引入社会资本形成战略合作关系,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共同打造“产业高度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产业新城。
霸州现代科技商务基地PPP项目合作区域东至京德高速,南至112国道,西至霸州市东环路,北至霸州市北外环路。
本次采购活动的合作范围区域四至以最终签订的《PPP项目协议》为准。
三、项目合作内容
1. 区域内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1)区域战略规划、空间规划(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变更的咨询服务;
(2)区域的有关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设计服务;
(3)土地储备、整理的方案及出让计划的咨询服务;
(4)其它政企双方协商纳入合作内容的规划设计咨询服务。
2.区域内土地整理服务工作:
在合作期限内,按照合作区域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政府作为合作区域土地储备的责任主体,项目公司受政府方委托提供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相关的土地整理服务。
3.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工作:
(1)道路桥梁建设;
(2)市政供水设施建设;
(3)市政雨水、污水排水及处理、固废处置设施建设;
(4)供电设施建设;
(5)供气、供暖设施建设;
(6)通邮、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7)土地平整;
(8)形成建设用地条件有关的其他工作。
4.区域内公共设施建设服务工作:
(1)公园、绿地、广场、景观环境等项目建设及运营;
(2)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等环境调查与治理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3)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项目建设;
(4)供水、供气、供暖、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公用事业的建设及运营管理;
(4)其它无法向第三方收费的公共项目建设服务工作。
5. 区域内产业发展服务工作:
(1)区域的产业定位及发展规划研究;
(2)区域内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宣传推广;
(3)从获取投资项目信息、产业导入、企业开工建设到投产运营管理等工作;
(4)其他与产业发展服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及综合服务等工作。
6.区域内运营管理维护服务工作:
根据各类项目的特点及运营服务的要求,运营管理合作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政企双方约定的设施项目,按时、足量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运营服务,包括并不限于物业管理服务、公共项目维护(清洁绿化等)、经营项目运营等,保障产业新城公共功能正常发挥。
四、拟采用的合作模式
1、合作模式:政府方授予社会资本方在本项目合作区域服务范围内的排他性建设运营权,包括承担区域内的公共服务义务。社会资本方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独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SPV),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承担相应全部投资及费用,负责合作区域的设计、投资、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服务、运营及移交。本项目合作采取PPP模式,包括DBFOT等,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2、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30年,自《PPP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以《PPP项目协议》约定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体要求 申请人须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 3.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来资格预审申请人曾参与过投资、建设和运营(以上三种经验具备一种)城镇综合开发类项目业绩(含产业)。 4.财务要求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总资产不低于肆亿元(¥400,000,000.00)。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5.法律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来,申请人没有发生过任何直接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园区、产业新城类项目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 6. 其他条件 (1)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资格预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 (4)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注册登记。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1-2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1-28
时刻说明:2018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2018年11月28日下午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3 09:30
开标时间:2018-12-13 09:30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6-2206790
受理质疑电话:0316-2206790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2018年11月28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