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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十五所学校新建改建校舍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9 08:52: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项目编号:TJZGHBZC201800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主任 1361316172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霸州市海润酒店西锦江公寓4-5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13785603979
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
采购用途 : 学校新建改建校舍工程监理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6、近六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近六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1-0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1-1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7 09:30
开标时间:2019-01-17 09:30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直至质保期结束后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3785603979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主体注册投标咨询电话:400850330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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