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行政中心综合楼及附属楼消火栓管道更换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1318038337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0311-85265882
采购预算金额:939772.13
采购用途 : 霸州市行政中心综合楼及附属楼消火栓管道更换
项目实施地点 :按合同约定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须通过以下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霸州市海润酒店西侧锦江公寓2号楼4单40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8
时刻说明: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传真电话:0311-85265882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265882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5 月12日至2016年 5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公开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到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霸州市海润酒店西侧锦江公寓2号楼4单402)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只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人在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携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者不接受报名。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