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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芳镇崔庄子村、石沟村污水处理站采购第三方运营服务(一年)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10-16 08:40: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zzkxzb-2024-082
项目名称: (村镇办)污水处理经费--胜芳镇崔庄子村、石沟村污水处理站第三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 750000.00
最高限价: 1.97元/吨(注:本次采购采取单价采购方式)
采购需求:对胜芳镇崔庄子村、石沟村两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日常运营与维护管理,包括支付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设备维护、站区总体维护等(不含大件设备及MBR膜的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为止,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1日至 2024年05月27日, 8:3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从河北省(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须自行承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为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响应)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霸州市益津中路
联系方式: 曹威 0316-7236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28号
联系方式: 王燕琴 0311-68026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燕琴
电 话: 0311-6802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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