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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2016—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协议供货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河北政府采购网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6-11-17 08:38:38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迎宾东道与益津中路交汇处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建 0316-786702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震0311-85110581
采购用途 : 2016—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协议供货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霸州地区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以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为准);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8
时刻说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投标单位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以及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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