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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霸州市既有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工程

作者: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7-03-28 08:52:33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霸州市益津中路2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振兴 0316-786330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号0311-85110581
采购预算金额:7577289.16
采购用途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隆泰小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三、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及下列证件(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需提供。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3-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3-31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2016年霸州市既有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BAT01111703071-SG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 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休日除外)。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霸州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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