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公告>政府采购>详细内容

霸州农业局2017年度农产品检测试剂及实验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1 09:28:19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霸州市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局长 0316-721222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第八大街裕华路交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18131650279
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
采购用途 :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以签订合同为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生物试剂、化学试剂、玻璃器皿等); 3、速效试剂盒能与原单位拥有的农药残留速测仪(厦门海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配套使用,具有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出示)。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及试剂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出示)。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 1、须提供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出示)。 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6-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04
时刻说明: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6日15时00分
询价时间:2017年07月06日15时00分
询价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传真电话:18131650279
受理质疑电话:18131650279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