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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民政局南孟镇敬老院“气代煤”工程改造项目(二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4 08:46:24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欢 0316-786713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明珠5栋2单元4楼042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工0311-85850295
采购用途 : 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厂家须具备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和三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 3、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代理商三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及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以报名时间先后为准确定有效投标单位。 4、投标单位需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8-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8-04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10时00分
询价时间:2017年08月09日10时00分
询价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传真电话:0311-85850295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0295
备注: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厂家须具备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和三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代理商三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及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以报名时间先后为准确定有效投标单位;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现场携带原件,报名时无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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