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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胜芳镇施划道路标线工程询价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9 11:39:50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金康东道2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泽鹏 0316-723892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森0316-2281196
采购预算金额:898960.72
采购用途 : 施划道路标线(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营业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文件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及下列证件(有效且合格)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并在复印件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领取询价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及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①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8-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5
时刻说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9日09时30分
询价时间:2017年08月29日09时30分
询价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胜芳镇施划道路标线工程 项目编号:HBAT01131708364-SG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霸州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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