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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4 08:52:54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开发区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尹主任 0316-785951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远商务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庞倩0311-68025343
采购预算金额:3300000.00
采购用途 :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 “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服务; 3、投标单位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4.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7
时刻说明:每天9:00-11:00,14: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服务期:3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传真电话:0311-68025343
受理质疑电话:0311-68025343
备注: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有效期内),现场报名成功后需再自行网上报名。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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