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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4 08:53:37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尹智化 0316-786158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明珠5栋2单元4楼042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工18732696525
采购预算金额:287000.00
采购用途 : A包: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及霸州市胜芳国际物流园区9.5万元; B包:河北霸州津霸经济开发区9.6万元; C包:霸州市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区9.6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具备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或(全国)土地评估资质; 4、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 )进行注册,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工程建设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lf.hebpr.cn/ )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首页“ 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或(全国)土地评估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标现场携带原件,报名时无须提供)。 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5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09时30分
询价时间:2017年10月27日09时30分
询价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0295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霸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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