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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金域湾小区人工湖清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4 08:36:29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科长 1593164359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尚泉小区写字楼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女士0316-7223966
采购预算金额:435286.00
采购用途 : 金域湾小区人工湖清淤治理。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 “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单位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建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城市建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1-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06
时刻说明: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6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自2017年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6-7223966
受理质疑电话:0316-7223966
备注:备注: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工程建设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lf.hebpr.cn/ )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首页“ 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若只在一方办理登记,其投标无效。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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