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财政局新增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迎宾大道与益津路交叉口行政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杜金仓 0316-786779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瑞0316-2281196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设立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代收非税收入等相关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分支机构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供应商为同一银行只能以一家的名义参与投标; 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等记录,若存在违规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套;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0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07
时刻说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详见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财政局新增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项目编号:HBAT01111711547-CG 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lf.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若只在一方办理登记,其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需提供。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 此项目为供应商入围项目,无最高限价。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霸州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迎宾大道与益津路交叉口行政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杜金仓 0316-786779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瑞0316-2281196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设立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代收非税收入等相关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分支机构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供应商为同一银行只能以一家的名义参与投标; 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等记录,若存在违规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套;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0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07
时刻说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详见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财政局新增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项目编号:HBAT01111711547-CG 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lf.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若只在一方办理登记,其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需提供。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 此项目为供应商入围项目,无最高限价。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霸州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