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YCZBLF2017-33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兴华中路193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海强 0316-723989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佑超 18831616389
采购预算金额:1628976.00
采购用途 : 采购春秋常服、春秋茄克式执勤服、春秋常服配套衬衣、短袖夏装制式衬衣、长袖夏装制式衬衣、单裤等。(详见项目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具有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 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社会保险登记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20
时刻说明:2017年12月14日- 2017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7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6-5555902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社会保险登记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7.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兴华中路193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海强 0316-723989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佑超 18831616389
采购预算金额:1628976.00
采购用途 : 采购春秋常服、春秋茄克式执勤服、春秋常服配套衬衣、短袖夏装制式衬衣、长袖夏装制式衬衣、单裤等。(详见项目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具有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 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社会保险登记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20
时刻说明:2017年12月14日- 2017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7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6-5555902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社会保险登记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7.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