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芳镇镇村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DHHBZC201749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胜芳镇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颢 1336360316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明珠5栋2单元4楼042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工0311-85850295
采购预算金额:9887603.34
采购用途 : 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临时建造师无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本),且无在建和待建工程; 4、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企业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完税证明原件);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1-03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0295
备注: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企业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完税证明原件);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 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 )进行注册,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lf.hebpr.cn/ )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首页“ 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胜芳镇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颢 1336360316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明珠5栋2单元4楼042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工0311-85850295
采购预算金额:9887603.34
采购用途 : 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临时建造师无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本),且无在建和待建工程; 4、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企业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完税证明原件);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1-03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0295
备注: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企业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完税证明原件);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 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 )进行注册,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lf.hebpr.cn/ )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首页“ 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