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司法局采购劳务派遣公司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ZDYCLF2018-07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 :益津北路1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符冬梅 0316-786198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佑超 18831616389
采购预算金额:1359470.00
采购用途 : 采购劳务派遣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专业服务机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5
时刻说明:2018年5月 21日上午8:30至2018年5月25 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13 15:00
开标时间:2018-06-13 15:00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3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831616389
备注: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5月 21日上午8:30至2018年5月25 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主体注册投标咨询电话:4009980000。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 :益津北路1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符冬梅 0316-786198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佑超 18831616389
采购预算金额:1359470.00
采购用途 : 采购劳务派遣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专业服务机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5
时刻说明:2018年5月 21日上午8:30至2018年5月25 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13 15:00
开标时间:2018-06-13 15:00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3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831616389
备注: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5月 21日上午8:30至2018年5月25 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主体注册投标咨询电话:4009980000。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