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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胜芳镇消防中队通讯室设备及视频监控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8 09: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项目编号:HBZC-BZS201812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 :霸州镇裕华东道5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庞建华 0316-723886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焦瑞芬 18931683935
采购预算金额:1900000.00
采购用途 : 通讯室设备及视频监控采购安装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胜芳中队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无违规记录; 3、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5、至少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3个月的公司除外); 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除外)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8、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网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6-01
时刻说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1 15:00
开标时间:2018-06-21 15:00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传真电话:031168121057
受理质疑电话:0311-68121055
备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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