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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新建及改造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8-08-10 08:55: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项目编号:HBDY-2018-0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主任 0316-78667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朝阳南大街777号中诚鸿悦国际地下一层B02室商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鹏 0312-3029222
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
采购用途 : 数字法庭新建及改造项目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地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发售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8-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8-15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8 10:00
开标时间:2018-08-28 10:00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0312-3029222
受理质疑电话:0312-3029222
备注: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以上资格要求中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开标时须出具原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首页“ 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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