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专题>规划计划>详细内容

关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安排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14 10:22: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霸州市委办公室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安排方案
(2005年4月18日)


    为全面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廊坊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霸州”的奋斗目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下一阶段的目标以及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全局性、前瞻性的战略部署,为全市经济再上新台阶提供决策依据。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协调发展。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探索“五个统筹”协调发展新路子,把加强项目建设、注重社会事业发展、增强社会保障、科学利用资源和能源、搞好环境建设等放在突出位置,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协调并进。

    (二)注重远近期结合。坚持“工业强市、科教兴市”的发展战略,提出后五年的发展目标。以此为指导,研究提出一批近期可以实施、群众比较关心、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使规划切实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三)突出重点。分析全市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提出解决和发展措施,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全力攻关。

    (四)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调查研究及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05年4月19日至2005年7月31日)。确定研究方向,布置研究课题,组织力量编制分行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为全市综合规划编制做好准备。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发展战略研究,确定重点课题,有关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在6月底前完成相关课题调研报告,各行业专项规划在7月底前完成。

    (二)规划草案编制阶段(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市发展计划局负责组织人员,集中起草编写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规划衔接工作。

    (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阶段(2005年10月1日至2005年11月15日)。市发展计划局负责聘请专家对全市“十一五”规划草案初稿进行论证,并按照专家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广泛征求各乡镇区办、市直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及各阶层人士的建议,修改完善后,报请市政府研究审议。

    (四)审批实施阶段(2005年12月底)。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代会讨论,经人代会批准后正式颁布实施。[page]

    四、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部门行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工

    (一)重大课题调研分工:

    1、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揽,创建“和谐霸州”的模块评析。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

    2、全市支柱产业发展与作用的调研。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3、“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收入形势分析展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十一五”期间全市双向开放工作的战略研究。

    责任单位:市政府开放办公室

    5、提高市域综合经济实力,加快步入全国经济强市县行列相关问题探讨。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6、河北省“十强县市”“十一五”期间发展潜力重点调查。

    责任单位:市发展计划局

    (二)行业、部门“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分工:

    1、全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全市畜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畜牧水产局

    3、全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page]

    4、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经济贸易局

    5、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计划局

    6、全市城市建设“十一五”规划。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7、全市土地利用“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8、全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9、全市水利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0、全市交通运输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11、全市科技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12、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4、全市人口“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计划生育局

    15、全市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6、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7、全市电力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供电局[page]

    18、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19、全市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部门:市文化体育局

    20、全市电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霸州分公司

    21、全市移动通讯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河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分公司

    22、开发区园区内外资项目建设“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23、胜芳镇镇区三次产业布局与发展“十一五”规划。

    责任单位:胜芳镇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十一五”规划    编制工作。各有关乡镇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单位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同时,选拔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担任规划编制员。各单位要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经费保障。为确保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乡镇和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质量标准要求。调研报告要求:调研的背景、方法及对象等;“十五”发展成果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十一五”发展规划设想、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工作利弊分析;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工作举措或工作建议;不少于4000字。专项规划内容要求:本行业、部门“十五”前四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2005年预测完成情况;“十五”期间行业、部门业务或项目建设的详细情况;行业、部门目前面临的形势及今后发展趋势;行业、部门“十一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行业、部门“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的谋划情况(按项目逐一列表);不少于3000字。以上调研和专项规划形成文字材料,经主管市领导审定后,一式二份附软盘,于7月31日前报市“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707室,联系电话7867371)。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