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八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及河北省、廊坊市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霸州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牢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各项污染防治,筑牢首都生态“护城河”,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制定本规划。
一、赓续前行,开启美丽霸州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一)重点工作成效回顾
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市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通过实施“散乱污”整治、清洁能源替代、施工扬尘整治、机动车排放管控等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3项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年均浓度由2015年的103μg/m3下降至2020年的48μg/m3,五年累计降幅达53.4%,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五年累计降幅42.6%,在“十三五”时期实现了PM2.5年均浓度和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双下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十二五”末的115天增加至2020年的234天,优良天数比例提升至63.9%,全年重污染以上天数由2015年的62天减少至14天,蓝天白云成为霸州城市“新常态”。
河流综合整治持续发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大力实施水环境质量工程建设,先后开展了中亭河、牤牛河、大清河环境综合整治、石沟干渠生态砾石床水体净化工程、重点河渠违建清理、纳污坑塘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多项水体整治工作,累计拆除阻水建筑物1.3万平方米、清理沿河垃圾37.3万立方,全市8座污水处理厂及2家排河企业入河排污完成合规化管控;五年间大清河台头断面、老大清河王圪垯断面和石沟扬水站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要求,有力保障了重点河流的水质稳定。
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推进。“十三五”期间,在分阶段制定《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相继印发了《霸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霸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以此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五年来,市域内原有涉铅企业全部关停,涉铬企业如期完成廊坊市下达的减排任务,未发生土壤污染相关的重大健康风险事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超额完成河北省、廊坊市考核目标要求。
声环境管控迈入新阶段。“十三五”期间,《霸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首次划定实施,益津城区和胜芳城区声环境质量首次实现依规管理。
污染普查核算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按照河北省、廊坊市统一部署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市累积完成污染源普查对象调查7153个,涉及工业企业和产污活动单位6560家,工业园区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75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7家,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2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1个,加油站75家,调查范围涵盖行政村383个,“十三五”末期全市更新污染源总数14878家(含工业源14828个),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治污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市累积关停、拆除、取缔各类“散乱污”企业3566家,共拆除各类燃煤锅炉1200余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技术改造,323台工业炉窑建立管理台账并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完成423台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及17万余户“气代煤”改造任务、编制VOCs“一厂一策”企业总数达861家,对77家重点VOCs深度治理企业开展整治,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685台,53家重点排污企业实现在线监控设备联网,16家企业先后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完成340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年度抽检率和抽检合格率实现“两个百分百”;重型柴油车辆抽测累积超2000次,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过去五年全市累计减排二氧化硫4449.27吨、氮氧化物3526.44吨,圆满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目标。
区域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十三五”期间,完成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关停工作,霸州市整体退出钢铁行业,腾退炼铁产能416万吨、炼钢产能498万吨,提前两年完成“无钢市”目标,800余家涉钢企业和胜芳区域转型升级工作全面推进。依托益海嘉里、北京稻香村、北京四季香等优质企业构建的霸州产业新城都市食品产业园和以京龙车辆、乾瑞机械、大正不锈钢、思科德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为龙头的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正在加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市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明显,能源消费结构实现向煤炭、电力、天然气高效利用和三相结合方向转变。五年来全市煤炭实物消费量稳步下降,农村地区“气代煤”工程圆满收关,市域范围内散煤销售基本实现清零。“十三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86.9%,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20%,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上升到12.5%。
市政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了一系列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供水方面,益津城区、胜芳城区、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内的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和霸州胜芳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率先实施“南水北调”水源切换;市域内7个乡镇、74个村街实施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相关受益人口9万4千余人,极大保证了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
排水方面,全市8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共18.2万吨,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县域污水处理能力居全省第一;“十三五”末期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继续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排水水质提高至《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般控制区标准,同时满足《霸州市人民政府批复》(〔2019〕134号)中关于全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市88个村庄排水接入污水管网,建成46座农村污水处理站,159个村镇排水纳入管控,383个村街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十三五”期间,霸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中心和生活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相继建成,2019年霸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并网投产发电,在廊坊市率先实现城区环卫全覆盖,益津城区和胜芳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020年霸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投产试运行,基本实现了各类废弃物的全覆盖治理、无缝隙对接与一体化管理。
生态景观建设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围绕环雄安绿色生态屏障,全面推进胜芳湿地公园、市区生态公园等特色工程建设,建成牤牛河历史文化公园,城市配套功能和生活环境质量显著提升;过去五年全市累计造林面积逾31.3万亩,“10点、7线、1面”的绿化景观格局基本形成,全市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提升至16.39%和42.2%。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扎实推进环保审批服务工作,累积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00个,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226个,否定26项突破环境容量、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发放企业排污许可证431张,完成企业排污信息登记13783家;全市38家涉酸企业全部完成排查整治与验收工作。全市建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7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现所辖乡镇的全覆盖;河流水质监测体系更加成熟,过去五年间新建成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5座,通过2个廊坊市考核监测断面监测点、2个霸州市考核监测断面监测点、1个常规监测断面监测点和1个原有国省控监测断面实现了对大清河及石沟干渠水质的动态掌握;辐射监管方面,建成放射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全市122家放射源应用单位、893枚放射源,22家射线装置应用单位、101台射线装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十三五”期间,先后印发了《霸州市中亭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等文件,启动各类应急预警57次;组织制定了《霸州市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严格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并按程序对应急预案备案;共指导32家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评级工作并通过审核;对全市331家涉危废企业(产废单位328家、危废经营单位1家、危废收集单位2家)开展排查与帮扶,规范企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重点环节,危废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完善提升。
(二)环境保护形势研判
1.重大机遇
绿色发展地位日益凸显,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阶段。在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人民从生态环境改善中获得的幸福感持续增强。生态文明的全面构建和全民参与为建设“美丽霸州”打下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依托雄安新区千年大计,产业结构优化注入新动能。在雄安新区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后,凭借其区位优势将有机会逐步成为雄安新区服务发展和首都非核心功能的集中承载区。今后五年将围绕“4+3+1”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降低第二产业占比的同时,不断提升绿色低碳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比重,为产业结构优化注入新动能。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城市建设布局谋划新篇章。《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发布实施后,将成为指导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确定将严格指导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同时也将优化现有城镇建设布局体系,扩大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覆盖面积,实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有效收集和高标准、集约化处置;对于达成绿色城市、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的建设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实施污染防治精准施策,治污减排管控呈现新常态。《河北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廊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对于生态环境改善提出了新要求,污染治理将从广域化管理转变为精细化施策,污染物管控种类和范围也将有所调整,碳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将逐步纳入环境管理范畴;需要不断通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达到持续稳步降低污染物排放的目标,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将进入新常态。
2.面临挑战
环保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目前全市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依然薄弱,部分传统工业集中区尚未完成向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小镇的规范化转型,传统钢铁下游产业依旧占据全市经济活动重要地位,现有污染型企业向科技创新性企业的转变方兴未艾,距离落实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实现达峰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要求仍有差距。
环境污染情况依然复杂。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仍处于持续改善中,但随着产业结构变化,地区生产总量进一步增加,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空间将逐步缩窄,城镇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和能源消耗水平的增加使得污染物排放量刚性增长与减排要求间矛盾依旧突出。牤牛河、中亭河、大清河入境流量较小、生态水量缺乏,河水自净能力不足,在部分区域开展水环境整治、水质转好的背景下,河流因降雨和排污问题容易导致水质再次恶化,地表水环境质量仍有波动。
农村环境改善有待评估。我市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使得乡村环境显著改善,但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与正常运行是实现乡村环境根本好转的重要保证。现阶段广大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和粪污收集处置能力与环境改善的需求尚不匹配,规模化畜禽养殖单位粪污综合利用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废旧农资回收体系尚待完善,实现农村环境大幅提升整治的愿景面临巨大挑战;同时农村面源污染和秸秆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也是今后五年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环境管理能力仍需加强。全市具备规模庞大的中小型企业,基层环保队伍和生态环境执法专业人才数量不足,环境监测、现场执法监督手段相对单一,执法效能亟待提高。本地生态环境治理还未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第三方专业单位和社会资本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不高,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金融融资渠道有待试点实施。
二、细化目标,坚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霸州奠定良好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创新。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总结、借鉴、继承省市以往,特别是“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成功经验,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规划内容及表现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提升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坚持协同管控。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通过抓好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通过进一步挖掘煤炭替代潜力与清洁能源覆盖范围积极减污降碳,推进污染物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约束;在完善现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工程覆盖范围,强化城市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兼顾,实现城乡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河北省、廊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充分吸收各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议,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河北省、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坚持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开门编规划,广开言路,加强专家咨询、部门沟通和公众参与,通过多轮次座谈、会商,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继续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到2025年全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双碳”方案引导企业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逐步完善,产业结构优化持续推进,资源能源配置更加合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人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愈发优美,为创新驱动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贡献霸州力量。
经过五年的发展,全市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质量控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大气环境与水环境整治同京津地区和雄安新区实现协同管控;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重点污染物接近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三条主要河流恢复水体功能,初步实现“河中有水、水中有鱼”的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当前水平,乡村环境明显改善,环保设施补齐短板,确保长效有序运行;环境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加强,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厚植霸州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建设美丽霸州不懈奋斗。
远景目标。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主要污染物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各领域碳排放强度逐步从峰值回落,环境风险防控保障有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本次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共设定了环境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类23项指标。
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一览表
指标类型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现状 | “十四五”规划目标 | 指标 属性 | ||
环境质量改善 | 环境空气质量 | 1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63.9 | ≥70 | 约束性 | |
2 | 霸州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均值(μg/m3) | 48 | ≤39 | 约束性 | |||
水生态环境质量 | 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 | 农村黑臭水体 | - | 动态清零 | 预期性 | |||
5 | 市域内丧失功能的水体断面(劣Ⅴ类)比例(%) | - | 全部消除 (国省考断面) | 约束性 | |||
重点污染物减排 | 6 | 氮氧化物(NOX)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957 | 约束性 | ||
7 | 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531 | 约束性 | |||
8 |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820 | 约束性 | |||
9 |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37 | 约束性 |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10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7 | ≥85 | 约束性 | ||
11 | 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比例(%) | 90 | ≥95 | 预期性 | |||
污水治理 | 12 | 生活污水处理率(%) | 益津城区 胜芳城区 | 96 | ≥99 | 约束性 | |
13 | 农村 | - | ≥45 | 预期性 | |||
固体废物处置 | 14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益津城区 胜芳城区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5 | 农村 | - | 100 | 预期性 | |||
16 |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
应对气候变化 | 17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5年累计下降比例(%) | - | ≥18 | 约束性 | ||
18 | 煤炭消费比重(%) | 86.9 | ≤75 | 约束性 | |||
19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比率(%) | 1 | ≥7.5 | 预期性 | |||
20 | 单位GDP能耗5年累计下降比例(%) | 22.36** | ≥13.5 | 约束性 | |||
环境风险防控 | 21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2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生态保护 | 23 | 森林覆盖率(%) | 16.39 | 不降低 | 预期性 | ||
注:* 氟化物不参与考核; ** 为2016-2019年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比例。 |
三、优化环境资源能源配置,促进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一)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强化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托“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控制霸州市与雄安新区毗邻区域城镇建设方向。强化东北部风沙控制生态区生态管控,重点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和农田防护林林网建设,逐步降低风沙侵蚀和水土流失影响;保持南部蓄滞洪区及河道通畅,建立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的土地开发原则,推动“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建设大清河台头段人工湿地,延伸与雄安新区共建国家级湿地系统;加强中部地区开发建设前期管控,确保开发建设活动在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
严守各类禁建限建保护红线。遵照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落实禁止建设区管控要求,对行洪河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严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非公益建设用地,严禁非法侵占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88万亩。动态加强限制建设区约束控制,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廊道、防护绿地、资源保护区等区域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设定要求进行开发活动,做到土地资源的合规利用;积极引导适宜建设区合理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和污染物集中治理,到2025年完成益津城区内重污染企业和限制建设区内不合规企业“退城进园”,保证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项目的合理开发。
(二)优化市域产业结构布局
推动区域行业产业提质升级。加快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与二次创业,做大做强在廊坊南部优化发展区的核心地位,推动金属压延及表面处理行业整治,做好金属压延、玻璃家具产业绿色工艺提升,努力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审批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工业集中区向产业园区或特色产业小镇转变,加快分散企业向现有工业园区集聚。继续实施区域行业禁入:大清河(霸州段)沿线禁止新建造纸、印染、制革项目,大清河(霸州段)和霸州市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沿线严控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焦化、化学纤维制造、石油加工等高污染行业发展;对不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现状企业设立整改达标时限,限制高耗水行业准入。重点加强霸州镇王各庄村段、东杨乡下段村段、王庄子镇王圪垯村、胜芳镇石沟一村段等沿大清河乡村工业集中区的整治清退,积极引导涉酸、涉重企业迁入符合定位、设施齐全的工业园区。
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经济体系。深化与北京、雄安新区产业链互补合作,推动京雄廊产业协同发展、错位发展、联动发展,扩大区域经济总量、做大分好经济蛋糕。构建霸州市现代产业转型升级体系,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户;努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雄安新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引导传统钢铁加工及金属压延行业转型、壮大食品和家具特色产业,积极吸纳京雄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对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重大项目布局选址的指导支撑作用,重点推进经济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园、胜芳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津霸现代制造业产业园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差异化发展。
积极培育绿色生态环境产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提高生态环境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水平,落实国家减污降碳要求。鼓励现有企业向节能环保材料与清洁能源、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产业转型,支持节能环保、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技术研发与成套产品、设备制造,推动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提升环保咨询与服务质量,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治理设施托管等服务模式,打造环保产业服务综合体;努力将绿色生态环境产业打造成促进全市第二、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与新的增长点。
(三)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稳煤增“清”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严格控制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政策,五年内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率不高于1.7%,到202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降低13.5%。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继续落实禁煤要求,保障清洁煤炭使用,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构建以电力、天然气为主,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氢能等为辅的绿色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75%以下,力争将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分别提升至15%和7.5%。依托霸州市的钢铁压延、玻璃、电力等重点行业合理规划余热供热设施,鼓励资源能源梯级利用;因地制宜的开展大型燃气热电、燃气锅炉与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拓展集中供热途径;继续巩固农村“煤改气”和“煤改电”工作成果,适时推广“太阳能+”清洁取暖方式,确保农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使用持续“动态清零”。
继续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要求,降低水资源消耗总量;通过实施农业节水增效、生活节水降损、工业节水减排等全方位高效节水工程,2025年前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全市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8.3%(2015年价)。落实城区地下水禁采要求,在信安镇、堂二里镇、煎茶铺镇、胜芳镇、岔河集乡、康仙庄镇、东杨庄乡、王庄子镇、东段乡、扬芬港镇、霸州镇(不含裕华街道办事处)、南孟镇等乡镇严格地下水管理,限制深层地下水开采;依法关停无取水许可的现有自备井,确保完成地下水压采目标;扩大市政供水范围,2025年前完成全市城乡用水“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将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逐步转为备用。优化作物种植结构,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在开展节水灌溉的基础上,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绿”,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总量,同时加大地下水回补力度,实现地下水水位有序回升。
补齐现有资源循环利用短板。完善城乡再生资源收集、处置、利用实施方案,将现有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服务范围向农村地区扩展,大幅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目标;以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为抓手,重点推进霸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和霸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提升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效率,重点推进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的区域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回用及再生水供给能力,逐步扩大配套再生水管网敷设范围,为再生水入户提供便利条件,到2025年城镇再生水回用率满足廊坊市指标要求。推动实现农业废物资源化处置利用,在推进餐厨垃圾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的基础上,试点开展以农作物秸秆、废旧地膜和“尾菜”为首的农业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进一步丰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范围。
(四)促进民众绿色生活方式
鼓励绿色节约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促进民众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稳步提高农村地区新能源车辆的占有比例;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和绿色建筑等行动,推动公务、环卫用车新能源置换,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降低家庭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加强民众日常引导教育。针对未成年人,以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为抓手开展绿色生活方式理念宣教,以学校教育带动家庭教育,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理念的形成;针对成年人,通过媒体宣传和政策鼓励,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在益津、胜芳两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逐步向全市扩展,推动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强化塑料制品全流程管理。积极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和使用模式,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流程,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废塑料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积极引导塑料废弃物回收;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袋生产销售及使用,益津城区、胜芳城区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2025年前在益津城区和开发区内建设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逐步降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与废弃量。
专栏1:产业转型与资源利用重点工程 |
1.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 鼓励黑色金属压延行业龙头企业在烟气治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等重点领域自主开发新技术或实施新工艺新装备;整合现有2000余家中小塑料加工企业,推进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入园,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精密塑料模具研发、设计、制造,以及注塑产品的成型生产、部件组装等二次加工;加大现有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力度,促进中小型食品企业转型升级;淘汰和退出一批能耗大、污染重、效益低的传统作坊式家具企业,聚焦家具创意与高端制造,支持龙头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精细化、数字化发展。 2.天然气利用规模提升工程 扩建现有霸州天然气门站,迁移胜芳门站,规划新建城西门站、城北门站、扬芬港西门站、扬芬港北门站,完成扬芬港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市域范围内各乡镇和农村居民生活燃气全覆盖。 3.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覆盖工程 对标雄安新区,在南孟镇、煎茶铺镇、堂二里镇、扬芬港镇、岔河集乡、康仙庄镇、王庄子镇、东杨庄乡及东段乡建设绿色智慧能源小镇,兴建村镇级小型天然气供热站点,扩大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初步实现能源供给侧与需求侧的自我平衡与调节。 4.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工程 依托霸州市域内现有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处理后中水作为园区工业、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用水的重要来源。 |
四、制定二氧化碳达峰方案,增强气候变化应对能力
(一)构建二氧化碳达峰体系
摸清全市二氧化碳排放底数。重点开展电力、建材、化工行业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填报及核查汇总工作,建立碳排放统计和报告制度,摸清全市二氧化碳排放底数。
确立二氧化碳达峰方案机制。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科学设定排放峰值水平和分阶段控制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实施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降碳减污,打造多维度、全覆盖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配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霸州市工业领域和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十四五”期间努力推动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转变,逐步落实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碳达峰管理机制。
(二)多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构建低碳产业发展霸州方向。以经济开发区为重点,以全市电力、建材、化工、交通运输行业为龙头率先确立碳达峰目标,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产能,打造现代新兴工业体系,促进低碳产业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实施电力、供热等行业改造提升和节煤挖潜,促进金属材料、石油、煤炭等原材料的节约代用,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对标达标、能源审计和能源清洁度检测;充分运用冷热回收、蓄能、热平衡、智能控制等新技术构建区域综合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推动废物、余热、余压多级串联,实现园区内能量的智能控制和高效利用,建设低碳产业示范园区。
建设清洁低碳综合能源体系。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项目,继续拓宽天然气利用规模,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有效地促进地热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光伏、地热、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有率,适时布局风电开发、探索生物质热电联产、农光互补等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方式的形成。
优化温室气体多元控制措施。强化交通运输、工商业、城乡建设、废弃物处置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鼓励新能源货运汽车的使用,不断提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扩大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覆盖范围,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计费机制,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实施工业企业氢氟碳化物、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替代;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温室气体回收与协同控制,助力“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三)增强气候变化应对能力
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工作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落实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机制建立和应用。在益津城区和胜芳城区率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雨水资源利用效率。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相关工作,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气候灾害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完善全市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响应、区域防灾减灾应对机制,增强极端气候条件应对能力。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增效,通过沟渠水系连通与河道清淤提高区域防洪除涝能力,通过推广农业综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抗旱保收能力,适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要求的影响风险评估,提升重点行业的气候韧性。
(四)推进民用领域低碳发展
扩大绿色建筑建材使用范围。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使用,至2025年益津城区、胜芳城区范围内“一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提升至40%,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部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积极引导既有建筑实施绿色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有序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等改造更新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领域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重点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大面积住宅用地建设中应保证相应比例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降低建筑资源能源消耗。
专栏2: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
1.编制霸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 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霸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 2.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 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升级和600t/d玻璃熔窑梯度保温层技术改造项目。 3.非化石能源替代工程 在岔河集乡建设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农业温室大棚146个,配置直流防雷汇流箱250个,安装50台1000kW逆变器和25台2000kV箱式变电站,预计年发电6235万kWh。 4.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与现有公共机构、老旧小区绿色改造工程 2025年益津城区范围内“一星级”绿色建筑物占比达40%以上,绿色建材应用占比超4成,完成既有建筑物绿色改造面积约1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采用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35%,全市规划累计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8万平方米以上。 |
五、深化环境污染攻坚治理,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实施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共治。打好新一阶段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重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氮氧化物污染协同控制,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推动落后家具企业关停与喷漆企业生产工艺过程治理,落实涉气企业绩效评级与限时错峰生产精准联动,努力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氮氧化物“双控双减”。
落实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监管。加强日常巡视与监管,开展“双百”任务提质增效行动、完成限期整改“清零行动”,对新建企业实施“入库审核”和“滚动更新”,继续落实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实现企业固定污染源持证排污与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全覆盖,通过“依法处罚”和“常态监管”杜绝企业“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现象出现,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强化锅炉炉窑氮氧化物排放管控。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全市工业和民用锅炉污染治理措施实施提标改造建设,重点更新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等低效治理技术;加强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管控,对已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的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定期开展“回头看”,特别加强对涉锅炉企业排气筒“氨逃逸”能力的监测,保证现有锅炉各项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清洁能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河北天利制管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改造等工程,完成河北省、廊坊市下达的氮氧化物减排目标要求。
遏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水平增长。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总量控制体系。摸排现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企业,完善排放企业清单,明确治理措施与达标情况。将工业涂装、家具制造、人造板材与塑料制品类建设项目纳入重点管控行业。
全面推行排放工序密闭化改造及低挥发份涂料油墨与水性漆使用,鼓励现有企业实施清洁原料替代,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原料使用与危险废物处置管控台账记录,到2025年全市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溶剂型胶粘剂使用比例分别下降20%、10%和20%;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措施,逐步淘汰现有低效、单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开展活性炭碘含量抽查和活性炭更换记录核查,确保治理措施稳定运行。
开展区域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共管共治,指导企业落实不同情况下VOCs与臭氧排放的管控对策,重点开展物料装卸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浓度监测;强力落实暑期高温天气涉VOC企业差异化错时生产管控,鼓励企业建设内部挥发性有机物密闭运输系统,通过采取错时运输、“LDAR”等措施降低挥发性有机物储存、装卸损失。
开展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治理试点研究工作,探索在现有工业园区内试点建设挥发性有机物集中处理中心或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对现有企业自建喷漆、涂装车间进行集中替代,采用统一、高效的治理手段实现挥发性有机物集中处理。
加强不同领域大气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建设施工场地扬尘监管,落实施工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强化益津城区、开发区内裸地绿化或铺装,落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2025年前益津城区与开发区范围内基本消除裸露地面。
扩大道路水洗机扫范围。加大益津城区益津路、兴华路、裕华道、迎宾道、建设道、京环线、太平道及胜芳城区胜德路、盛大路、芳济道、芳清道、芳蒲道、芳津道、武平道等重点路段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强化公路路段清扫保养。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化精良施肥和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进一步实现农业减肥增效、减少种植业氨排放;以现有家禽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通过优化养殖工艺、提高饲料利用效率、废气集中收集治理、粪便资源处置等手段,有效降低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
健全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市、乡、村三级工作机制和露天焚烧处罚要求,实现禁烧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增加典型案例曝光频次,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统防统治。全面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加速推进“国四”排放标准汽车替代进度,全面实施轻、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降低移动设备尾气排放;开展燃油货运汽车入城自动化监测,继续实施重型货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和过境远端绕行措施;全面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持续开展限行区域内黄标车、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驶入联合执法,逐步降低益津城区和胜芳城区内燃油货运汽车数量。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机械;消除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内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采用多种手段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显著减少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提升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能力。完善环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机制。定期更新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清单,严格落实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应急减排计划,优化“一园一策”、“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公示牌制度,加强建设施工“六个百分百”项目、企业环境绩效评级与应急管控豁免清单动态管理,在全市树立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绩效创A标杆,强化绩效评级制度正向激励效果;试点开展环境应急管控效果评估,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落实新一轮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战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转好,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稳定在70%以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保持稳定,二氧化氮浓度持续降低,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年均浓度达到河北省及廊坊市目标要求,确保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39μg/m3,力争降至37μg/m3以下,在廊坊市各县(市、区)污染物浓度及综合指数排名中争取退出末位行列。
专栏3: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工程 |
1.深化锅炉综合整治 益津城区、胜芳城区范围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燃油(醇基燃料)锅炉,完成河北天利制管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改造、霸州市雨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现有企业生物质、燃油(醇基燃料)锅炉燃料清洁化改造及霸州三钢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三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锅炉低氮改造等工程,推动霸州市华通纸业、华旭热力、博雅热力现有燃煤锅炉实施清洁化改造。 2.工业炉窑整治排查 开展市域范围内工业炉窑排查工作,实施河北兆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华金复合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镀锌线退火炉脱硝改造工程,完善现有工业炉窑管理台账,建立工业炉窑底数管理清单,确保各类工业炉窑按照要求完成治理。 3.传统行业整治提升 重点对全市范围的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塑料制品等小企业为主的涉VOCs排放集群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整治原则强化“源头替代”管理,累计完成60家以上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任务。 4.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持续加强工业源无组织排放管控,对应当采用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的生产工艺环节和粉状物料输送储运环节实行“应闭尽闭、应收尽收”的治理措施,对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 5.老旧机动车注销淘汰 |
(二)保证水体环境稳中向好
加强全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继续加强市域内南水北调天津干渠两侧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保证南水北调来水及周边环境质量稳定;2025年底前按照河北省、廊坊市进度要求,完成益津城区内两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完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范围及基本情况数据库更新,重点落实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落实农村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监测评估,同步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结合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稳步扩大全市“南水北调”水源置换范围,“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农村地区水厂水源置换的全面覆盖,已经完成水源切换的区域同步关停现有自备井,显著减少全市地下水开采量。
强化地下水资源监管和污染防治。全市范围内严格控制深层承压水开采,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和建设地下水源热泵、热源热泵均需进行水资源论证;科学开展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工作,探索工业企业布局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协同管控模式。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道、坑塘、腾退企业、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设定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按照廊坊市要求适时完成原有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任务。
实现区域水环境全方位由稳向好。巩固深化碧水保卫战成果,继续用好“坑塘管理”APP软件,强化市域范围内1064处坑塘的日常巡查,实施现有污水处理站利旧尾水坑塘生态修复工程,逐步降低水质恶化风险,保持市域范围内黑臭水体“动态清零”。针对大清河等河流及沿线灌渠开展河道综合整治行动,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及溯源整治工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持续推进并保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2025年底前按要求落实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视频监控覆盖工作,入河排污口水质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三项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限值要求。到“十四五”末期实现全市重点河流水质稳定好转,国省控重点河流大清河台头断面水质进一步改善,除氟化物外其余水质指标全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水体标准要求;市控断面石沟干渠石沟扬水站断面和老大清河王圪垯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水体标准要求(氟化物除外)。
深化重点行业涉水污染物质减排。强化塑料加工、木材加工、金属加工、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等行业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将涉酸、涉重废水排放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按照要求分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企业清洁化改造实施进度;加强排水监管和在线监测,特别加强纳管污水中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管控,确保企业尾水排放达到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严厉打击各类企业私设非法入河排污口或“借雨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禁止新建企业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河流。通过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全覆盖工程,不断提高全市纳污处理能力,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湿地建设,进一步降低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十四五”期间霸州市城镇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要求。
扩大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继续完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扩大污水接收范围,提高污水处理能力;2025年前,益津城区、胜芳城区及中心镇(南孟镇、煎茶铺镇、信安镇、堂二里镇、扬芬港镇)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益津、胜芳两城区范围内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农村地区污水处理水平提升至45%以上,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处理功能,降低水环境污染负荷;益津城区和开发区新建、改建道路优先实施“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并逐步向乡镇扩展。完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发挥效能,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未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中心村和有明确水体功能河流两侧1000米范围内“傍水”村庄为重点,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显著遏制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专栏4: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工程 |
1.霸州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 (1)霸州水厂供水区域:在开发区、城区办、南孟镇、霸州镇、岔河集乡、康仙庄镇全部村街以及东杨庄乡、煎茶铺镇部分村街内升级改造配水管网316.999公里,工程投资19335.5万元; (2)胜芳水厂供水区域:在信安镇、胜芳镇、堂二里镇、东段乡、王庄子镇、扬芬港镇、辛章办事处全部村街以及东杨庄乡、煎茶铺镇部分村街实施配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管网建设总长度304.577公里,工程投资23098万元。 2.石沟干渠清淤及河道生态治理工程 对石沟干渠9.02万平方米范围实施河道清淤、余水处理、沿线垃圾清运、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截污封堵排污口,新增12公里排水管道;加快推进石沟片区农村污水治理进度,新建石沟村污水处理站(600吨/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45.41公里,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对石沟干渠砾石床湿地的运行监管,确保石沟干渠汇入大清河水质稳定达标。 3.霸州市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投资1.08亿元,优化霸州市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工艺,将出水水质提升至《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要求,将污水处理能力由2万立方米/日提升至3万立方米/日,确保收水范围内生产、生活废水的有效收集与处置。 4.霸州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投资0.76万元,在霸州市污水处理厂原有占地范围内新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膜格栅、膜池、接触消毒池及加氯间等装置;通过系统优化、提高污泥浓度等方式,将现有生化池处理能力及全厂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至5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满足《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5.霸州津霸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拟投资1.2亿元在扬芬港镇三街村开展霸州津霸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建设,完成项目前期手续、设计施工工作,并于“十四五”阶段内建成投入使用,显著提升扬芬港镇域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项目总占地面积20亩,拟采用“生物倍增型A2/O+高效沉淀+转盘滤池+臭氧消毒”工艺,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水质满足《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6.霸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覆盖项目 分北部、南部两个区域推进全市雨水、污水、再生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泵站(井)、新建(改造)雨水提升泵站、迁建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改造坑塘尾水湿地以及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扩大雨水、污水收集范围和处理能力,实现霸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全域覆盖。 |
(三)有效防治噪声环境污染
适时优化现有声功能区划方案。对照新版国土空间规划、结合霸州市城市发展建设情况及重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保证声环境功能区划与城市规划、建设的协调统一。
加强各类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强化国省干线交通管控,降低城市交通干线两侧交通噪声影响;严格落实新版噪声污染防治法,以环境敏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主要交通干线等区域为监管重点,开展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完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清单管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与日常监管,确保工业企业噪声达标排放;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重点区域进行执法监督,推动社会噪声热点问题得到解决,提升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开展特殊时段绿色助考护考行动。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段,继续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禁噪”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考生拥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
(四)完善土壤环境综合管控
强化土壤数据数字化整合集成。按照廊坊市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对区域耕地质量调查与土壤利用适宜性进行评价,为廊坊市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提供数据支持,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动态更新,为建设用地的规划利用审批提供参考依据。
优化区域土壤环境常规监测方案。继续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公开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在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区域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构建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为主体,工业园区跟踪监测为辅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性监测为补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实现重点企业及其周边区域土壤监测数据的动态更新。
突出农用地、耕地优先保护地位。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进行集中连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实施类别清单管理与动态调整,未利用地、复垦土地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开展土壤状况调查,纳入分类管理清单。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率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依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乡镇设立预警提醒机制,严厉查处向农田施用不符合标准肥料等行为。
加强区域、企业重金属排放管控。严格落实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动态维护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推动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金属制品行业企业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实施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进一步降低企业涉重金属事故排放风险。
开展重点地块场地污染调查修复。继续实施污染场地的动态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和工业企业腾退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按照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对污染土地进行治理,鼓励采用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继续保持对全市重点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的全覆盖。
优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第三次土壤普查等数据为基础,动态调整市域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土地受污染分布情况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2022年起,按照河北省、廊坊市要求,开展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强化耕地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进一步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2025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覆盖。
(五)统筹固体废物有序管理
强化全域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编制发布《“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有效指导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把涉危险废物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与企业责任。以现有危险废物生产、运输、处置企业为重点,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深化网格长、网格监督员、监督执法人员、企业内部监管人员“一长三员”监管机制,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全链条管理,强化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识别鉴别主体责任,配合廊坊市完成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指导推动全市年产生3吨及以上的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不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环节智能监控体系;强化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单位的监管,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防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利用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全面禁止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
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生产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再利用,确保废酸不出市,开展废酸、废碱“点对点”定向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通过霸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提升危险废物的本地化处置能力。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建设乡镇级医疗废物周转站,用于收集暂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接收、处置单位信息纳入固体废物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全市医疗废物数据数字化、实时化、全程化监控。充分依托霸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集、处置市域范围内医疗废物,统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与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重点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构建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机制,进一步夯实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大宗工业固废回收利用效率。实施行业管控,腾退部分有色金属冶炼、橡胶制品、化工等行业,不再承接铁合金冶炼、钢压延加工(冷加工、增加品种的热加工除外)、黑色金属铸造(铸管、精密铸造除外)非金属矿物制造(涉及国家和河北省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除外)等类型工业项目。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推动集中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小散零”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规范化收集、贮存与处置;打造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生态链,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构建产废企业与下游利废企业联动机制,培育相关产业链、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效率。
鼓励利用垃圾焚烧等行业工业炉窑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置,妥善推进霸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无害化处置,降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贮存量;探索污泥用于土地结构改良利用模式,力争实现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全覆盖。筹措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比例不低于85%。
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利用。逐步限制、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广绿色快递包装、鼓励简化包装行为,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在益津城区和胜芳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率先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城区打造1-2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底前将垃圾分类实施区域扩大至两城区范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依托河北雄安新区“无废城市”试点开展经验,在益津城区和胜芳城区优先推行大型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处置工作;强化全市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工作,依托霸州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优先落实针对大中型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的非填埋无害化处置;乡(镇)、农村餐厨废弃物可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模式统筹考虑,鼓励采用前端分类、有机质堆肥等方式对餐厨垃圾进行就地减量处理。
完善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体系。以乡(镇)为单位试点推广“农业种植+畜牧养殖+有机肥制造+有机生产”的循环生态模式;坚持农用优先,推动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结合各村镇秸秆利用项目实现秸秆离田能源化与原料化利用,提高秸秆饲料、燃料、原料等产品附加值;试点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服务网络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工作,推动废弃灌溉器材、农机具、废旧农膜、化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统一回收行动,提升废旧农用物资再利用水平。
专栏5: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重点工程 |
1.霸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 规划在辛章办事处策城二村、中亭河以北区域建设一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该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危险废物处理能力25000吨/年。 2.霸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工程 建设霸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占地约100亩,用于霸州市现有8座污水处理厂产生脱水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初期建设污泥处理规模120吨/日。 3.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津霸现代制造业产业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工程 利用扬芬港镇阙里墅村现有厂房建设园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工程,项目占地1700平米,年收集、贮运和转存危险废物4万吨,总投资400万元。 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 “十四五”期间在信安镇、胜芳镇、康仙庄镇、南孟镇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生产再生砂、碎石、建筑骨料、空心砌块砖等再生建材,年处理建筑垃圾360万吨。 |
六、加快美丽霸州城市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强化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落实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限制开发强度。打造两区、一界、三网、三点为一体的多功能绿色生态体系,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当前水平,“十四五”期间实现由单一绿化面积增长向整体绿化质量提升转变,为京津城市发展提供有效生态空间保障。
强化沿津区域主体生态功能。加大市域东北沙化土地保护,完善农田防护生态林网,强化区域防风固沙能力,增加防护效益,实现林茂粮丰。完善中部地区生态廊道构建,继续推进现有铁路、高速公路、南水北调天津支线、牤牛河、固霸新河两侧生态廊道建设,开展京雄城际铁路、京雄轨道交通、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等新建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作,通过生态廊道建设构建中部地区环境缓冲区。提高南部蓄滞洪区水源涵养,沿中亭河、大清河构建城市东西走向防护林带,形成全市“半环”状绿色生态廊道,进一步增加南部蓄滞洪区土地涵养能力,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提高城市生态安全综合能力。
(二)推进生态空间品质升级
开展现有生态景观提升改造。加速推进大运河国家湿地公园文化带建设,打造高标准沿河生态走廊,通过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河湖库水系连通、河湖生态补水作业,逐步恢复市域内重点河流水体自净功能,完善生态驳岸体系建设,远期谋划中亭河、大清河与上游永定河的水系连通工程。逐步制定大清河、老大清河生态流量专项实施保障方案,并与雄安新区对接,确保大清河每年4-5月与10月恢复“有水”,老大清河(霸州河段)全年有水天数大于200天。
挖掘原始生态景观资源潜力。积极推进生态隔离带、滨河绿地等大型绿地、公园建设,推进胜芳东淀湿地公园、牤牛河生态公园、霸州生态公园改造,落实东淀生态公园、王圪垯生态公园、石沟生态公园、王庄子生态公园建设,进一步提升中亭河、牤牛河等河道沿线生态环境,配备观光休憩、科普教育、体育健身等配套设施,构建连续贯通的生态休闲景观长廊和亲水景观堤岸,打造滨河沿线精品绿道。
专栏6:绿色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工程 |
1.霸州市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在霸州市境内中亭河、牤牛河、雄固霸新河、百米渠、龙江渠等12条河渠清淤整治,长度共计97.3km,新建、拆除重建、改造泵站7座,新建、拆除重建节制闸7座,新建或拆除重建支渠分水闸15座。新建、扩建道路33.55km,拆除重建桥梁3座,新建桥梁1座,拆除重建管涵桥43座;生态工程建设,包括慢行道、景观节点及生态绿化。 2.大清河、牤牛河、赵王新河治理工程 对大清河(霸州镇王各庄村至王庄子镇王圪垯村段)进行综合治理,长度29.53km,局部堤防加高培厚、岸坡防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重建节制闸3座(下河口节制闸、臧庄伙小河南闸、旁开渠北闸),重建扬水站3座(王各庄扬水站、下段扬水站、任庄子扬水站),重建跨河生产桥。 对牤牛河(霸州市界至北外环路段)进行治理,治理长度7.89km,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高培厚,岸坡整治及支流汇水口防护等。 实施旁开南闸拆除重建及赵王新河(霸州段)左堤0.8km达标治理工作。 |
七、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环境协同进步
(一)构建良性田园生态系统
科学配置农作物品种、种植制度、耕作方式,推动农林牧渔循环融合发展,构建生态循环的田园生产体系,试点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农村畜禽规模化养殖企业为重点,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水平;推广“畜-沼-果菜”、“粮-畜-肥-田”等生态循环模式,平衡畜禽粪肥供给量与农田负荷,建设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统筹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实施农村测土施肥和土壤轮作休耕制度,改善土壤结构,保障农田生态系统功能,推动实现农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永续利用。
(二)扩大农村环境整治范围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措施。编制《霸州市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占比比例,力争实现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整体覆盖,直排河流或水系水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显著降低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负荷。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护。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定期维护制度,鼓励各乡镇引入专业化服务单位参与设施维护,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充分发挥环境效益。2023年底前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对已完成改造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进一步提高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
落实农村厕所改造粪污收处办法。分步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施工,建设农村粪污集中收处服务站,按照“村庄收集、集中处置、乡镇管理”的模式,建设覆盖城乡的粪污收集、转运、处理体系,2025年底前实现全市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已经建设的农村卫生厕所中有条件的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和村级污水处理站或开展综合利用处置;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采取厕所黑水、盥洗灰水分离模式治理生活污水,提倡厕所黑水通过化粪池、净化沼气池等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灰水鼓励原位消纳或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林草灌溉及景观用水等;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化粪池+生态坑塘”或其他无害化技术处理粪污废水。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配套收集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行政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2025年依托乡镇垃圾转运站,全面实现生活垃圾从“村庄收集点-乡镇转运站-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封闭化运输转运流程,稳定形成设施配套、投入保障、运行高效、城乡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禁止由城区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全面禁止“简易填埋”的处置方式,彻底整改或取缔达不到环保标准的现有村镇垃圾填埋场。
(三)开展美丽村庄建设行动
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建设行动。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建设,提升重点村庄主要街道、巷道和公共场所的照明效果;以穿村公路和主街为先导实施乡村道路路面硬化覆盖施工;依托农田防护林林网建设和滨河空间景观提升工程积极打造省级森林乡村试点。
实施美丽乡村品质提升工程。巩固现有成果,充分挖掘市域内重点村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等优势,积极发展多种业态,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以大运河文化旅游带和胜芳古城历史文化区为重点,依托绿色智慧能源小镇和生态农业科创小镇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片区,为霸州乡村生态振兴示范区建设提供支持。
专栏7:农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工程 |
1.农村厕所升级改造工程 按照“一村一公厕”标准,完成315座农村公厕新建和改造任务,同步完成厕屋、化粪池、卫生洁具、便器、保温和冲水设施建设;同时对全市6590座问题厕所进行整改,妥善实现粪污废水的无害化处置。 2.农村粪污收集处理工程 建设覆盖全市的粪污收集、转运处理体系,计划设置23处地埋式玻璃钢化粪池粪污储罐,同时购置30辆吸污车和粪污处理设备。 3.城乡垃圾治理工程 推进城区办事处、开发区、胜芳镇、堂二里镇、王庄子镇、康仙庄镇、霸州镇、东杨庄乡、辛章办事处、扬芬港镇、南孟镇、煎茶铺镇、岔河集乡、东段乡、信安镇等地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清理国、省、县、乡道路沿线路界范围内路侧、边沟、中央隔离带和桥梁、涵洞下及河道沟渠水面堤坡的积存垃圾。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体系,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4.霸州市水美乡村建设工程 对霸州市域内永金渠,龙门口干渠,康仙庄干渠,煎台干渠,九间房干渠,十间房干渠,黄庄子干渠-下河口干渠,王庄子干渠,王泊自排渠,王泊机排渠等55条排灌渠道和部分沥涝严重的支斗毛渠进行综合整治;新建、重建泵站10座,新建渠道节制闸8座,新建跨河管涵180处;新建大清河故道码头1座;对胜芳古镇、信安古镇和渠路交叉节点等进行重点景观节点建设。 |
八、深化京津冀环境一体化,推动区域环境联防联控
积极配合区域协同制度设计。学习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经验,充分利用“京津冀联动执法工作群”,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与天津市、雄安新区建立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响应机制,构建环首都生态护城河、促进京津冀地区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
探索跨区生态补水协同机制。利用好京津冀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充分依托白洋淀水生态环境改善成果,以大清河、牤牛河、中亭河及水系连通工程为骨干,探索与雄安新区、固安县建立生态补水协同机制,保证上游来水水量与水质稳定。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京津冀一体化生态水网体系,持续推进全市河流生态环境复苏,全面提升水网调控和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配合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企业间排污权交易和跨区域排污权交易,探索用能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重点平台承接项目落地与权责交易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引导有条件企业参与雄安绿色金融产品交易。
强化多领域协同治理和保护。继续执行统一的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完善重污染天气会商与预警预报制度,配合建立跨区域的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在霸州市与天津市、雄安新区跨界毗邻区探索生态环境联合监测行动方略和多样化在线监测试点。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管理,筑牢环境风险安全防线
完善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优化区域环境风险防控顶层设计,适时开展《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加强对环境风险源企业、现有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编与实施,适时开展城市供水水源切换应急演练,确保城市供水安全;重点关注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发区、工业聚集区的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风险预警,定期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企业日常环境风险培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筑牢全社会风险防控防线;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现有应急预警指挥系统和基础信息库。
加强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预防。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及危险废物处置四大领域,针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储存仓库等重点区域动态更新环境风险源名录;强化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过程风险防控,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路线,继续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石油管道、运输管廊带等储运过程的环境风险防控,全市力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数零增长。按照河北省、廊坊市要求开展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工作,实施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登记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管控要求,完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加大涉重金属污染防控力度。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继续实施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推动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落实铅蓄电池、汽车新能源电池销售台账和监管制度,实施废铅蓄电池产生企业登记造册、督导企业制定管理计划,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收集试点并规范集中转运点建设,逐步建立以试点单位为核心的废铅蓄电池、新能源电池回收、转运网络,鼓励企业开展废旧电子原器件回收业务,降低重金属污染风险。
做好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控。持续强化和完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全力实现辐射零事故管理目标。开展风险识别、风险源管理,完善辐射源数据库,提升辐射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对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储存实施全过程管控与实时监控;建立健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培训,提高监督执法、现场监测、事故应急、公众沟通等综合能力;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强化高风险移动放射源辐射安全监管,废旧放射源做到100%安全送贮,防范各类核与辐射安全事故,促进核技术利用单位合法、健康发展;完善辐射事故应急体系,重点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警能力建设,按要求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辐射事故应急备勤和响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构建部门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应急、公安、消防、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提高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推进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深化与天津市、雄安新区等周边区域跨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8: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行动重点工程 |
按要求修订《霸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现有放射源、辐射源数据库,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 |
十、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一)政府企业多元共建,完善环境治理体系
“十四五”期间,在建设以政府主导为关键、企业主体为根本、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为支撑的全民共治体系基础上,全面构建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贯彻政府主导作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党政主体责任。继续实施目标评价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排污许可管理、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改革治理手段。在全市建立覆盖固定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移动源、面源的污染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的生态环境数据平台,为环境执法提供数据支撑。通过环境监测监察促进企业履约守法,对合法守信企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对于失信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动态监管,并依照损害程度依法赔偿、追究相关责任,不断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企业排污许可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实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完善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通过自身守法诚信加入地方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同时积极探索本地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修复制度,打通失信违法企业“黑名单”退出机制,积极促进企业履行环保义务、披露环境信息、承担环保责任。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综合管理能力
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插手干预监督执法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等,建立立功表彰机制、纠错问责机制、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全面推进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构建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的生态执法队伍。
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全面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动态跟踪监管,以重点行业为切入点、以实施执法正面清单和非现场执法等方式为着力点、以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协同联动快速响应为突破点,探索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形式,逐步扩大行业范围,依法履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强化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水务等部门在执法信息共享、信息移交和通报反馈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将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及时沟通有关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违法线索,全面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针对环境保护首次违法、轻微违法和非故意违法行为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优化执法管理手段;综合运用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手段依法严惩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与“公检法”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提升环境污染物证鉴定与评估能力,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
推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以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以“两微”平台、新闻媒体、服务窗口为补充,拓展公示渠道,强化政策解读与事前公开;执法过程中及时亮明执法身份,做好影像记录与告知说明,规范事中公示;对于舆论关注的重点问题积极调查处理,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注重事后公开。
(三)拓宽环境监测维度,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拓宽环境监管范围。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有效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监督监测保障能力。优化现有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丰富市、乡(镇)、园网格化空气监测体系,增加交通干线及其他重污染区域、清洁对照区域、农村地区的监测站点,鼓励在交通干道设立路边空气质量监测站协同开展细颗粒物(PM2.5)、非甲烷总烃(NMHC)、氮氧化物和交通流量一体化监测,逐步推进益津、胜芳两城区噪声点位布设,落实城区环境噪声常态化监测要求;充实监测技术手段、扩大监测队伍,试验建立应急监测人员A、B岗工作制度;不断扩充监测指标覆盖范围,重点提升大清河台头断面水质自动监控能力;进一步完善数据质控体系,加强数据管理应用,定期开展监测质量管理相关活动,在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的同时实现监测数据的数字化。
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热电网格、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5G等新兴科技手段,扩大污染源和污染物监控范围,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体系,提升污染物排放监管和预警防控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逐步完善多功能全方位的环保产业政策,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开展污染源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评估、整改措施跟踪等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智库建设,邀请行业专家、律师参与重大复杂案件办理,为提高执法行为提供专业支持。
(四)加强环保普法宣传,形成全民行动体系
健全普法执法指导制度。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周、生态文明进校园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为主体,会同其他部门针对本市内中小型企业开展环保执法帮扶工作,定期开展普法培训,以现场检查环节为重点,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营造守法环境;开展典型执法案例收集工作,学习河北省、廊坊市生态环境典型执法案例,从执法方式创新、执法程序规范、案卷说理明晰等方面挖掘案例的典型性、前瞻性、提炼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建立多元投资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加快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格局,充分发挥政府有限投入的杠杆作用,鼓励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融资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积极推进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金融手段,引导银行、企业和社会投资。
充分发挥社会主体作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监督与治理,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建立实施重大工程公众听证制度与重大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公众为生态环境事业建言献策,提升公众监督环保工作的使命感;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构建环境权益市场交易体系与环境加工收费机制,推动企业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收费制度,完善差别化电价和阶梯气价计费机制,积极推动农业、林业碳汇资源转化,使民众和企业团体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提升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融入感。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以生态环境部门为统筹,发改、住建、水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在本部门规划或实施方案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协同推进各项规划目标落实,实现地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围绕规划指标体系,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梳理,评估考核结果向霸州市人民政府和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二)落实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保领域的投资力度,确保环境保护投入增加比例不低于经济增长水平。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投入并组织实施。强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绩效。继续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引导作用,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参与重点环保工程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采用企业投入、绿色信贷、社会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模式完善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提升改造,拓宽企业污染防治融资渠道。
(三)强化科技支撑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环保科技创新,推动污染治理企业组织建立环保科研技术团队,加强环境保护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同时培育环保技术转化市场,促进环保技术成果转化。完善低碳改造和节能环保等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强化项目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完善招投标机制,抑制不正当竞争;扶持和培育环保龙头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集团化发展道路。
(四)提升执法效能
强化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执法行为,打造环保执法铁军;建立执法岗位培训体系及执法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在岗轮训和定期考核,提升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落实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执法装备基本配齐的要求,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构建素质过硬、执法规范、装备先进、管理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