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物价局关于对霸州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批复霸价费字[2011]7号
霸州市物价局关于对霸州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批复
霸价费字[2011]7号
霸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的请示》收悉,通过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会论证,并报请霸州市人民政府和河北省物价局同意,现批复如下:
起步价2公里5元,2公里以外车公里运价1.40元,单程租用5公里以外加收车公里运价50%的空驶费(车公里加收0.70元),侯时费按5分钟1元收取,夜间租乘(晚23时至次日5时前)另加收每车公里0.30元的夜间租用费。
上述标准自2011年7月7日起执行。
霸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