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私搭乱建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6-11-26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市信访局 | 回复日期 | 2017-01-16 |
办理结果 |
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认定,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违法占地户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城市管理局对违章建筑户下达《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当事人接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向法院申请予以强制拆除。对村民私自占用承包地建房的以及通过私下买卖、租赁他人承包地建房的进行拆除。对因历史原因造成不属抢种抢建的“城中村”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处理。你所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会调查处理的。 |